8月15日
九江市召开《九江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
正式立法保护九江历史建筑,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九江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在1990年就是首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中国国务院1982年发出了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通知。对于历史文化名城,要求在逐步实现城市现代化的过程中充分保存和发扬其固有的历史文化特点,并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对于集中反映历史文化的老城区、古城遗址、文物古迹、名人故居、古建筑、风景名胜、古树名木等,要采取有效措施,严加保护。
这次出台《九江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对于加强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能更好地保护历史建筑,九江市公布了中心城区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
九江市中心城区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