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贷”是开发商或其他第三方金融平台在买房者购房款不足的情况下,为其提供贷款,用于解决首付资金,让购房者快速入市。有关部门就认定“首付贷”是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带来的问题和风险显而易见。通过“首付贷”或“首付分期”买房,相当于加杠杆购房,这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原则相违背。
什么是“首付贷”呢?顾名思义,就是在购房人首付资金不足时,地产中介或金融机构为其提供补助资金拆借,帮助他们买房,购房人不用掏任何本金的情况下,完全依靠贷款买房。
“首付贷”最早源于房地产开发商,为提高销量推出的零首付贷款购房。
“首付贷”实际上是一个有毒的苹果,而且这还是一个违法的行为。“首付贷”实际上它的危害是相当巨大的,一方面实际上是加重购房者的负担,开发商或者中介机构帮你交的首付在两三年时间内是需要还的,更关键的是这两三年时间,是需要收取高额利息的,你买房的时候是轻松了,可未来两三年的资金压力成本和每个月的支出是不可想象的。
某中介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可以提供首付贷买房,不仅如此,他也明确表示,尽管“首付贷”业务并不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但他们还是可以办理,只不过从台上转到了地下。
尽管政府三令五申严禁“首付贷”,但是“首付贷”并未销声匿迹,“消费贷”变身“首付贷”依然可轻松实现,甚至一些消费金融公司营销员诱导客户,通过造假躲避政策监管。
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秘书长表示,银行最重要的是把握一条原则,就是要求首付是自有资金,无论是换了哪一种形式,垫资资金付首付都是禁止的,无论换了什么“马甲”,“首付贷”都是不允许的。
银监会也下发通知,拟对房价过快上涨的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等16个热点城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专项检查。
“首付贷”与其说是“金融创新”,倒不如说是一种“埋雷作死”。这也是我国的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高度警惕首付贷,认定其违法违规并严禁的原因。面对楼市趋冷,国内的一些开发商私自搞首付贷,既是“套”没有支付与还贷能力的人买房,又是将第三方金融平台的钱“圈”到自己兜里来。借此也提醒广大群众结合自身的条件、需求、资金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入场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