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九江市住房保障中心发布
《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互换居住规则》
今天小编就双手奉上这份
九江公租房换房指南!
需要的小伙伴赶紧看过来唷
公租房互换居住
进一步方便公租房对象生活和工作
为进一步方便我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对象(含租金补贴对象)的生活和工作,严格规范租赁对象互换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居住行为,严控出现谋私、牟利等社会不良现象,净化市本级公共租赁市场,我中心特制定市本级公租房互换居住规则。
可提出互换公租房居住申请
租赁对象双方可根据实际生活和工作需要,在“不谋私利、理由正当、自主协商、主动申请、责任自负”的原则下向我中心提出互换公租房居住申请。
具体规则如下
互换对象
公租房互换居住对象应为已缴租入住租赁对象
无违规行为
申请互换的租赁对象无违规行为且租金缴纳正常,没有欠租情况
同类型互换
享受租金补贴的租赁对象(含廉租房租赁对象)只能与同保障类型的租赁对象进行互换房屋
须有正当理由
申请互换公租房居住的租赁对象必须有正当充分的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提前缴纳一年租金
公租房互换居住对象必须填写《承诺书》,并提前缴纳一年租金
整理了这么多
大家都了解了吗?
收好这份攻略
祝愿大家梦想成真
早日申请到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