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掌中九江
随着现在汽车的保有量越来越大,车位也变的越来越紧张,在一些小区,为了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建立起了人防停车位,而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要求,建设的人民防空地下室,产权既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产权属于国家。开发商可以将其暂时用作车位使用,但是却没有出售权。
一则消息让业主忧心
近日,在中体奥城国际小区,就有一则消息,让不少业主忧心忡忡。
由于早年这里的部分的业主从开发商手上购买的车位属于人防车位,而就在最近,大家听说,这部分车位有可能要被人防部门收回,于是,一些业主便开始着急了。
有业主表示“那买了的是要退钱吗”,还有些业主则表示,“问题是卖都卖了,这又要收回是怎么回事”。在业主群里大家议论纷纷。有些业主甚至从隔壁小区打听说,“中辉小区已经在做收回车位处理工作。”
人防车位可租 不可售
那么,人防部门要回收人防停车位,这事是真的吗?
为此,记者也电话联系了市人防部门,对于此事,人防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并不知情,“最近,按照省里的规定,我们是在对市里面的人防工程进行检查,但是我们这次主要针对的是工程质量方面,不合格的要求整改,并没有涉及人放车位的收回。”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中心一位负责人表示,不过对于人防车位归属,目前,根据我国《人民防空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地下人防车位,归国家所有,虽然没有明确说明人防车位能不能买,但可以明确的是,人防车位无法出售但可以出租,在非战时,业主拥有使用权,缴纳管理费即可使用。
九江:人防车位只允许短期租赁 一次不超过5年对于业主们反映的,隔壁小区已经在进行处理了,随后,记者也联系了业主们所说的中辉世纪城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的童经理向记者解释说,中辉世纪城目前是在小区的部分人防停车位进行调整,不过他们已经对业主做好了解释工作,并不是收回,而是将原本的合同由20年改成5年一签。“对业主来说没有什么影响,只是当初在签合同的时候,因为公司是深圳那边的,所以和业主是按深圳那边的租赁时间写的,而现在我们发现跟九江这边规定的时间不一致,所以就把一次的租赁时间改下。”根据我国的《人民防空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人防车位不能出售但可以出租,且租期不得超过20年。不过,在各地,对于租赁时间的执行标准却不尽相同。随后,记者也查询了下,各地的地下人防停车位租赁时限。在九江,根据《九江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程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其中第三条明确规定:依法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是国家强制要求配套建设的人防工程,属国防工程和社会公益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或者以长期出租使用权的名义变相买卖防空地下室;第六条进一步明确了“只允许短期租赁,每次租赁合同期不得超过5年”。
而在江苏,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出租的租赁期限是不得超过三年。
同样,在安徽,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也规定,人防车位出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但同时,在北京、上海等地,记者查询到的人防车位租赁时限又有不同,这些地方均是一次租期可以为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