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财政将拨付790万元用于代开发商支付挪用的契税和物业维修基金
记者从九江市财政局获悉,九江市将拨付790万元资金,作为2007-2008年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中配建的廉租房回购款等款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户产权证办理,让住户住得安心和放心。
据了解,2007-2008年经济适用住房由开发商建设,限价出售,并在其中配套建设了部分廉租住房,政府按成本进行回购。房屋建成交付后,由于开发商未及时办理总产权证,且挪用了购房户缴纳的契税和物业维修基金,开发企业停摆,个人产权证多年无法办理。同时,因项目审计竣工决算未办理,政府应支付给开发商的廉租住房回购款除预付的外,其他也没有支付。
为破解难题,帮助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户办理产权证,九江市财政部门建议在已经预付了70%廉租房回购款的基础上,再预付20%,即790万元。同时,为确保资金安全,资金拨付给市住建部门,将专门用于代开发商支付挪用的契税和物业维修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