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住房网签备案流程
1、开发企业营销中心须公示限购文件,售楼工作人员详细向购房者讲解限购政策。
2、购房人(即承诺人,下同)仔细阅读和充分了解《通知》、《通告1)、《通告2》等文件后,如实签订购房《承诺书》。
3、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在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将购房人《承诺书》及购房人家庭成员(不含成年子女,下同)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等资料送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商品房合同备案窗口,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审查《承诺书》中承诺人家庭成员住房情况(含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及不动产登记情况),符合购房条件的,才能给予合同网签备案。
二、存量住房交易流程
购房人详细阅读了解《通知》、《通告1》、《通告2》文件和流程后,签暑购房(《承诺书》,到不动产交易办税登记综合窗口办理交易时提交《承诺书》及购房者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等资料,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审查《承诺书》中承诺人家庭成员住房情况(含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及不动产登记情况),符合购房条件的,才能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进行交易。不符合购房条件,签暑虚假《承诺书》的购房者,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拒绝为其办理合同网签和不动产登记。
三、加强住房限购事中监管
凡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向购房者隐限购政策及流程,诱导购房者签订虚假《承诺书》的,将报市住房和多设局的读该企业及共工作人员,责令其改正,并视情况列入不诚信名单,网站进行通报,严重者停止网签权限
本通告确定的商品住房网签备案、存量住房交易流程自2020年1月15日起执行。
此次通告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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