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九江市政府新闻办举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七场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因疫情影响不能如期竣工验收和交付的房屋,可以延期交付;同时,降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比例;对疫情期间未按期还本息的房地产、建筑业贷款,可延期还本息。
发布会现场(记者程曼华 摄)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两手抓
据悉,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住建局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全力推动住建事业发展。截至目前,全市房地产项目营销中心359个,复工351个,复工率97. 77%,其中,中心城区(不含柴桑区,下同)96个,复工96个,复工率100%。全市经纪机构门店769个,复工701个,复工率91.16%,其中中心城区429个,复工429个,复工率100%。全市建筑工地428个,复工396个,复工率92. 52%,其中市本级建筑工地60个,复工60个,复工率100%。
九江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海林介绍,针对因疫情导致今年1-2月商品住宅销售面积下降的趋势,九江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九江市有效应对疫情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该《措施》聚焦全力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积极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切实优化政务服务,提出针对性和操作性的15条措施。
延期交房、还贷款本息不违约
因受疫情影响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不能按期竣工的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可依法将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不能如期竣工验收和交付的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交付期限顺延,顺延时间以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起止时间为准,不计违约责任。明确新冠肺炎疫情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合同法》中所列明的不可抗力,将防疫成本列入工程造价。
降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比例,监管资金余额由10%下调至6%,妥善处理销售价格调整备案,鼓励采取务实、灵活的促销手段,促进商品房销售,实行风险评估严格控制,防止因促销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采取适当降低竞买保证金比例、分期付款的方式,降低土地资金使用成本,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实行延期或减免。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引导在九江的银行机构保持房地产、建筑业企业信贷合理适度增长,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缓解企业流动性困难。采取有力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防疫困难期,保障九江市实施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措施期间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序投放。对疫情期间未按期还本付息的房地产、建筑业贷款,可顺延还本付息期限,不算违约。
开展网上受理方便办,对房地产项目施工许可、工程质监安监注册、预售许可、直接发包工程备案等业务,全面推行“容缺受理”,需提交纸质原件或现场踏勘的,提供电子材料即可先予办理。落实一次不跑快捷办,用承诺书取代购房资格证明和流程,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取证;鼓励中介机构在门店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传输购房资格审核材料,实现不见面审核备案。务实创新顶岗办,疫情期间实行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继续教育网上进行、网上考试。房地产等项目建筑工地在疫情防控期间,允许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其他人员暂时顶岗带班。
来源:中国江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