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日前,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市推行异地贷款开具证明业务“同城通办”,即职工异地购房贷款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可在全市任一住房公积金网点申请;如贷款未成功或已结清,可在原开具证明网点申请撤销或终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贷款”申请。
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业务:
开具异地贷款缴存证明:职工在本市以外其他设区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只需持本人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网点申请开具《缴存证明》。
撤销异地贷款申请:职工如果异地贷款未成功,需要撤销贷款申请,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已开具的《缴存证明》到证明原开具网点申请撤销“异地贷款”申请。
结清异地贷款:职工结清异地贷款,需要终止贷款状态,可持本人身份证和《贷款结清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网点申请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