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位只卖不租”一直是小区居民的一个心结。近期,在政协委员和住建、人防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这个管理难题将得到破解。建设单位(开发商)不得出售“人防工程车位”,在经过人防部门审批授权后,可以由物业公司对“人防车位”进行出租,全部租赁费用要存入专用账户,用于人防工程建设和维护。
在今年5月的九江市政协五次全会上,市政协委员、民盟九江市委医卫委员会主任、三医院支部主委刘丹锋提交《人防办应积极参与到市住建局新建物业承接查验工作中》(第20200231号)的提案,建议人防办应积极参与到市住建局的新建物业承接查验工作中来,并规范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管理。刘丹锋委员说:“住宅小区属于人防结建工程的地下车位管理当前很不规范,小区居民的切身利益置于被建设单位违规出租侵害的境地,扰乱了社会秩序,也成为社区管理的一个心结。希望通过我的提案建议,能把这个问题得到解决。”
据了解,2019年11月22日,市住建局在碧桂园江州府启动九江首例新建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并且开始逐步推广,然而市人防办未能参与到该项查验工作中。物业承接查验是九江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突破,也是市住建局在对刘丹锋委员2019年初提交的第20190550号提案《市房管局亟待建立住宅小区共有财产备案与查询制度》书面答复后的重要改革成果。
市住建局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既有住宅物业小区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登记造册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物业服务市场有关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规范中心城区新建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通知》、《九江市中心城区商品房小区地下停车场管理专项整治检查巡查工作方案》等文件,这些决策和行动对规范我市物业服务市场、整治行业乱象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市人防办副主任金凯一行来到市三医院和刘丹锋委员进行交流
2020年9月17日,市人防办副主任金凯一行来到市三医院和刘丹锋会面,表示接受意见,同意参与到市住建局新建物业承接查验工作中,并就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管理问题听取意见和深入交流。
9月29日,市住建局会同人防办共同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依法修建人防工程使用管理的通知》(九人防办发[2020]8号),要求严格落实住宅小区人防工程信息公开与竣工验收备案、承接查验、平时租赁、平时使用费监管等制度,并明确了使用管理责任单位。该通知使建设单位将无法继续出租或以出租为名变相销售住宅小区人防工程,并规定收取的全部租赁费用存入专用账户,且只能按规范流程用于所在住宅小区人防工程建设和维护,不得挪作他用。
根据通知规定,统一委托人防工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人为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管理责任单位,由人防主管部门向物业服务人签发《人防工程使用管理授权委托书》。人防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人签订《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物业服务人发生变更的,由人防主管部门监督,按规定即时办理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变更移交手续。
完成承接查验后,统一由物业服务人负责人防车位租赁工作,具体负责该人防工程的车位出租、租金收缴、停车管理,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及安全管理,协调处理有关矛盾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小区业主优先,车位信息公开、租赁方式公平,价格优惠公正。统一使用制式《人防地下车位租赁协议》,合同一式三份,租赁户、物业服务人、人防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同时,建立信用考评制度。对住宅小区人防工程使用管理责任单位进行信用考评考核。市住建局将会同人防办等相关单位出台《九江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按照《九江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每年度组织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考评。根据考评结果依规实施奖惩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物业服务企业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刘丹锋委员
刘丹锋委员说:“开发商的人防建造成本通行做法是摊给了全体业主、体现在房价中,查工程预算就一目了然;同时国家给予了政策支持成为当然的投资人。 九江市人防办[2020]8号文件的精神很清楚:小区人防工程所有权归国家,使用权归国家,平时使用收益只能用于所在小区人防建设和维护。 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可以摆脱小区人防管理混乱的局面,体现了九江市住建、人防的担当。环顾全省、全国,又有几个地市能做到?”
来源:掌中九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