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等三部门联合发文,下达我市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73个小区的开工目标任务,面积达322.209万平方米,涉及2001栋楼37061户。
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于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上级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科学合理确定年度改造计划任务,严禁将已纳入或计划纳入棚改的小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严禁自行调换项目,如确有需要调换,需按程序逐级报批,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才可完成项目更换;严禁将刚完成改造的小区纳入征收范围,已完成改造的老旧小区原则上5年内不得拆除;严禁将非年度改造计划任务内的小区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资金补助范围,申报资金时严格按照申报计划数准确填报。
我市对省级下达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进行了分解,其中,市中心城区25个小区的目标任务,面积达102.752万平方米,涉及539栋楼房13122户。并要求2021年6月底前,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基本完成前期审批工作,力争全部开工;11月底前,力争完成全部年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