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九江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该局“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等审批事项(具体事项见附件)自即日起划转至九江市行政审批局,该局不再受理,申办地点在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农业事务审批专区。
附件: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向九江市行政审批局划转事项清单
一、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二、农药经营许可
三、农药广告和在地方媒体发布兽药广告审批
(一)农药广告审查
(二)在地方媒体发布兽药广告的审批
四、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核报设区的市政府)
五、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六、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水产原种场、良种场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核发)
七、省内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和水稻育苗调理剂)登记审批
八、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审批
九、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
(一)人工繁育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二)出售、利用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三)猎捕省重点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十、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及植物检疫证书签发
十一、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十二、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十三、执业兽医注册
十四、粮食收购资格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