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即将过去,九江市经济开发区两宗优质地块成功出让,并且都由瑞开拿下!共揽金约8亿,总成交面积约170924㎡(256亩),具体位置如下:
DGD2021034地块位于九江经开区兴城南大道以东、安福路以西、顺兴路以北,由九江瑞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成交总价47470.86万元(300万元/亩),成交楼面价3000元/㎡。
地块面积:158.2362亩
土地用途:商业、城镇住宅用地(商业建筑面积所占比例2%)
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容积率(FAR):FAR≤1.5
建筑密度(D):D≤25%
绿地率(GAR):GAR≥30%(集中绿地不应低于0.5㎡/人)
起始价:300万元/亩
起拍楼面价:3000元/㎡
其他要求:
1、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DGD2021034号地块要求土地出让成交后,竟得人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签订出让合同,竟得人使用境内资金缴纳地价款的,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缴纳明限为出让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2,交地条件:DGD2021034号地块以现状条件交地,土地成交时即已交付土地。现状条件交地为:除地上建筑物、附属物以及管线由出让人及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拆除迁移外。地面建筑垃圾、渣土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清运;出让地块未作地质钻探和勘查,地下如遇有各类管线、不良地质以及电力、通信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出让人及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口加工区)仅负责管线单位的协调工作;建筑基本后退控制线范围内的地上管线由出让人及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迁移,若不能及时迁移,则项目建设周期及交付时间顺延。3、DGD2021034号地块:0、建筑高度原则上不大于54米(不含屋顶造型和坡屋顶高度),地块内拟建相邻住宅禁止设置“高低配”。②、要求该地块内设置一条连接兴城大道与安福路的通道(宽度为15米),具体线型和位置可根据规划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该通道面积可列入容积车等技术指标核算。该通道由竞得人负责建设并对外开做,③、要求商业集中布置,不得布置沿街小商铺和“服务型公寓”。④、物业管理用房、群众体育健身设施由土地竞得人建设后无偿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幼儿园、养老服务设施、社区用房等由土地竞得人建设后无偿移交给辖区所在地的政府相关部门(教育部门、民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上述配套设施均须与主体建筑
(其中幼儿园须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⑤、宗地具体的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总平面图规划设计要求,配套设施要求、竖向设计要求,停车与地下空间利用要求、建筑设计要求,亮化要求、绿化景观市政设施设计要求以及其他要求详见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该宗地规划条件市批表(2021年第ZB071号),具件建设指标洋见九江经开区建设环保局《关于商请出具2021年九江经开区第四批次二宗经营性用地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的回函》。⑥、其它来尽事直详见出让文件《九江经开区2021年第四批次二宗经营性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
周边配套:
教育配套:兴城学校
医疗配套:九江第一人民医院总院
休闲娱乐设施:九龙山公园、海韵沙滩、乐盈广场
DGD2021035地块位于九江经开区兴城南大道以东、顺兴路以南、安福路以西,由九江瑞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成交总价31407.55万元(320万元/亩),成交楼面价3200元/㎡。
地块面积:98.1486亩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年限:70年
容积率(FAR):FAR≤1.5
建筑密度(D):D≤25%
绿地率(GAR):GAR≥30%(集中绿地不应低于0.5㎡/人)
起始价:320万元/亩
起拍楼面价:3200元/㎡
其他要求:
1、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DGD2021035号地块要求土地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使用境内资金缴纳地价款的,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缴纳期限为出让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2、交地条件:DGD2021035号地块以现状条件交地,土地成交时即已交付土地。现状条件交地为:除地上建筑物、附屋物以及管钱由出让人及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拆除迁移外,地面建筑垃圾、渣土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清运;出让地块束作地质粘探和勘查,地下如遇有各类管钱、不良地质以及电力、通信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处理井支付相关表用,出让人及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口加工区)仅负责管线单位的协调工作;建筑基本后退控制线范围内的地上管线由出让人及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迁移,若不能及时迁移,则项目建设周期及交付时间顺延。3、DGD2021035号地块:0、建筑高度原则上不大于54米(不含屋项造型和坡屋顶高度),地块内拟建相邻住宅禁止设置“高低配”。②、物业管理用房、群众体育健身设施由土地竟得人建设后无偿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养老服务设施、社区用房等由土地竞得人建设后无偿移交给辖区所在地的政府相关部门(民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多、镇)。上述配套设施均须与主体建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国,宗地具体的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总平向图规划设计要求,配套设施要求竖向设计要求,停车与地下空间利用要求,建筑设计要求,亮化要求,绿化景观市政设施设计要求以及其他要求详见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该宗地规划条件审批表(2020年第ZB070号)。具体建设指标详见九江经开区建设环保局《关于商请出具2021年九江经开区第四批次二宗经营性用地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的回函》。④、其它未尽事直详见出让文件《九江经开区2021年第四批次宗经营性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
周边配套:
教育配套:兴城学校
医疗配套:九江第一人民医院总院
休闲娱乐设施:九龙山公园、海韵沙滩、乐盈广场
12月30日九江市还将出让优质土地,请关注小易的持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