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编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领域营商环境,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应用电子证照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电子证照在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中的应用。
《通知》明确了首批电子证照的应用范围,包括营业执照、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等4类常用证照,涉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21类具体业务。单位或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时,可不再出示实体证照,通过“赣服通”平台现场出示已认证申领的电子证照,作为业务办理的证照凭证,经工作人员核验后,即可按程序办理相关业务。
推动电子证照在住房公积金领域的应用,对业务办理要件再简化,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进“简化办”改革的具体举措,为企业、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带来更多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