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讯 段谟浩、全媒体记者王平报道:日前,《九江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2022版)》正式印发,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九江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据了解,新版《负面清单》以适用主体进行分类,明确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等4大适用主体禁止行为,明确列出禁止事项共有6大类56项涉及具体内容157条,并提出新版《负面清单》所列禁止内容及示例未涵盖全部禁止性情形,对清单以外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有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要求,也应严格执行。对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理。
《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评审专家行为,设定了禁止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进入评审专家库;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及获悉的秘密;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收受财物或不正当利益等10项负面清单。
同时,《负面清单》规范供应商行为,设定了禁止存在关联关系,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等情形;不公平竞争;恶意串通;未依法依规签订合同;未依法依规履行合同;在监督检查和行政裁决中提供虚假材料等6项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