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钟良报道:日前,九江市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印发了《九江市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出了以下要求。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证明、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等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证明和就业证明,以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的依据。多人持有的房权份额,其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房屋产权份额须高于51%(含51%)。
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22年小学新生入学,一套中心城区(浔阳区、濂溪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下同)房产在3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在公办小学入学的依据(计算时间以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当年6月30日为限,下同);2023年小学新生入学,一套中心城区房产在4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在公办小学入学的依据;2024年小学新生入学,一套中心城区房产在5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在公办小学入学的依据;2025年及以后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一套中心城区房产在6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在公办小学入学的依据。一套中心城区房产仍实行在3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少年在公办初中入学的依据。
学习阶段内另一个家庭再次以该套房产作为公办义务教育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当地教育招生部门依据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其他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此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