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落实《九江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措施》(九府办字[2022]58号)文件建设,切实做好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
购房补贴及申请、发放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经市政府同意,6月23日,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九江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等五部门出台《九江市中心城区申领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细化购房补贴对象及范围、补贴标准、申请流程等。
具体细则如下:
九江市中心城区申领购房补贴实施细则
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九江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新建非住宅、二手
住宅的家庭或个人。
具备上述条件,且原则上契税缴纳时间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确有因非购房者原因不能及时缴纳契税的,可以延长至申请补贴受理截止时间,即2024年12月30日。
九江市中心城区包括浔阳区、濂溪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购房行为的时间界定:新建商品房购买行为以在“九江市房地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二手住宅购买行为以买卖双方在不动产登记窗口缴纳契税时间为准。购房补贴申请人与购房人必须一致,如购房人涉及多人的,以契税缴纳人为补贴对象。
细则规定,2022年6月2日前(不含6月2日)已网签,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申请退房(注销网签及备案)的,必须说明理由并提供佐证材料,市住建局先行受理,待开发商将购房款退至购房人后,予以办理注销网签及备案。在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退房人家庭(夫妻双方及其父母、子女)在同一楼盘再次购买新建商品房不享受购房补贴:同时对购买该撤销网签备案房源的其他购房人,也不享受购房补贴。
一、购房补贴对象及范围
1.2022年6月2日至2022午12月31日期间,在九江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家庭或个人。
2.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九江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非住宅的家庭或个人。
3.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九江市中心城区购买二手住宅的家庭或个人。
4.具备上述条件之一,且原则上契税缴纳时间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确有因非购房者原因不能及时缴纳契税的,可以延长至申请补贴受理截止时间,即2024年12月30日。
5.九江市中心城区包括浔阳区、濂溪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
6.购房行为的时间界定:新建商品房购买行为以在“九江市房地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二手住宅购买行为以买卖双方在不动产登记窗口缴纳契税时间为准。
7.购房补贴申请人与购房人必须一致,如购房人涉及多人的,以契税缴纳人为补贴对象。
8.2022年6月2日前(不含6月2日)已网签,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申请退房(注销网签及备案)的,必须说明理由并提供佐证材料,市住建局先行受理,待开发商将购房款退至购房人后,予以办理注销网签及备案。在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退房人家庭(夫妻双方及其父母、子女)在同一楼盘再次购买新建商品房不享受购房补贴;同时对购买该撤销网签备案房源的其他购房人,也不享受购房补贴。
二、购房补贴标准
1.自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九江市中心城区购买家庭唯一一套新建商品住宅(含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已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以网签时的时间为准)的家庭或个人,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
2.自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九江市中心城区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宅的家庭或个人,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
3.自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九江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九江市户籍二孩且孩子均未满18周岁(截止2022年5月31日,下同)的家庭或个人,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
4.自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九江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九江市户籍三孩且孩子均未满18周岁的家庭或个人,给予500元/平方米补贴。
5.自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九江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住宅的家庭或个人,按所缴纳契税50%数额给予补贴。
6.上述1、2、3、4条补贴不重复享受,购房家庭或个人只可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
7.契税补贴由受益财政承担;封闭运行区、切块包干区的购房补贴由各区全额承担,其他区域的购房补贴由市、区两级财政5:5分摊。对于九府办字〔2022]58号文件中,受益财政涉及中心城区外其他县市的项目,购房补贴按同等原则享受,由双方协商分摊。
三、购房补贴申请流程
1.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申请流程
A.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购房人在市住建局门户网站自行下载并填报《九江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申请表》。
B.申请购房补贴提供的材料如下:购房合同首页、契税完税证明、身份证、银行卡(存折)、家庭人员信息及婚姻户籍材料。
C.房地产开发企业收集在本楼盘购买商品住宅的购房人申请购房补贴材料(《九江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申请表》及相关附件),并按“购房补贴类别”整理后提交至市住建局进行审核。
D.市住建局定期召集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制成《九江市中心城区购房补贴发放汇总表》后发放购房补贴。
2.新建非住宅及二手住宅购房契税补贴申请流程
A.契税补贴发放工作采取部门联动、即申即享机制。
B.购房人在交契税时,同时填报《九江市中心城区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并提交交易合同、契税完税证明、购房人身份证、银行卡(存折)等复印件。受理窗口即时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后,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接收契税补贴申请材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定期将申请材料移交给市住建局。
C.市住建局将收到的《九江市中心城区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信息,制成《九江市中心城区购房补贴发放汇总表》,经审核确认后,将契税补贴款项发放至申请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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