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编从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了解到,之前终止出让的DGF2022019地块将再次挂牌。
该地块编号变更为DGF2022019-1,并且要求该地块范围内应投资建设1家计容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酒店(以下简称新建酒店)。具体情况如下:
地块位置:位于甘泉路西侧、听庐路南侧
地块面积:34177平方米(51.2655亩)
土地用途:商住用地
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容积率:1.0≤FAR≤2.0
建筑密度:D≤28%
绿地率:GAR≥30%
起始价:5383万元
起拍楼面价:788元/㎡
宗地规划要求:
(一)该宗地范围内应投资建设1家计容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酒店(以下简称新建酒店)。新建酒店产权应被自持不少于5年,自持时间自新建酒店开业日期起。在要求的自持期限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转让新建酒店产权,规避自持要求。新建酒店产权应始终被统一持有。应引入1家《HOTELS》杂志公布的2021年“全球酒店225”排行榜前20名酒店集团运营新建酒店。
新建酒店应自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0个月内开业。宗地范围内开发建设项目的所有营收,在新建酒店开业前,除用于宗地范围内开发建设项目的常规开发建设支出外,不得挪作他用(以设立银行三方监管帐户形式进行监管)。受让人违反本条上述任一约定的,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30%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二)1.土地挂牌成交价仅为土地出让金总价款,土地出让金总价款中不含契税等其它税费。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2. 特别提醒:选择农行、信用社交纳竞买保证金时,请将系统生成的竞买保证金交纳银行帐户开户单位名称变更为“九江市柴桑区财政局”,开户行名称对应变更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柴桑支行”或“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服务费交纳事宜请与黄女士联系(0792-6816628),切勿直接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交纳通知书》中帐户交纳。